交通运输部先前印发的《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显示,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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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岸电建设步伐加快

2019-12-18 08:51 来源: 中国能源报 作者: 李文华

交通运输部先前印发的《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显示,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近年来,港口岸电作为港航领域最具前景的节能减排新技术之一,在促进绿色港口建设及港口运输物流电气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港口岸电建设涉及交通、能源等政府管理部门,涉及电网、发电、港口、航运、制造等众多企业,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在实际推广中,仍存在船舶岸电接入改造资金投入大、耗时长;岸电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健全、不统一;市场化推广政策引导不够等系列难题。如何有效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全覆盖?如何加快实现我国港口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关键支撑

“船舶靠港期间燃油发电产生的大量颗粒物、硫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占整个港口污染排放的60%以上。港口岸电简单来说,就是停靠在码头的船舶可利用清洁、环保的‘岸电’替代船舶辅机燃油供电,保证船舶各支撑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提及港口岸电,南瑞研究院研究工程师邓任任说。

据邓任任介绍,近年来,国电南瑞公司在长江流域、沿海港口完成多项岸电建设工程项目。其中,全国最大规模的散货煤炭港口岸电项目,也是南方电网首个高压“港口岸电”项目——珠海高栏港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岸电项目,主要采用国电南瑞公司岸电技术方案和成套设备。项目运营3年来,每年约能给停靠船舶节约成本100万元,减排二氧化碳5620吨。

据交通部发布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已建成岸电设备3700余套,覆盖泊位5200余个,其中《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任务已完成约67%,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

标准衔接难、

市场运营难已成发展障碍

“港口岸电建设推进顺利,但仍存在协同机制不完善、配套政策不健全、标准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在2019年的全国两会上,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肖黎春指出港口岸电建设的发展症结。

邓任任认为,当前阻碍港口岸电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一是港口岸电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缺少通用性。岸电系统设计容量和高低压技术路线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由于靠港船舶种类繁多,供配电系统的先进程度不一致。而岸电建成后缺少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整体系统进行检测、验收、发证,系统可靠性、稳定性等无法取得靠港船舶的信任;

二是船上电气改造繁琐,对船上主供电线路、主配电柜进行相应改造更换,要得到船级社的安全认证,程序复杂、投资大、耗时长、影响船公司收入。另外,岸电连船准备时间长,船舶岸电联船需要进行测试、调试,接口不统一、电缆不够长等原因都会影响装卸效率、延误船期;

三是实际运营困难。部分省市因尚未明确岸基供电系统为船舶供电需要取得什么经营资质,岸电运营单位未取得售电资质。在高压岸电设备停送电安全方方面,港口及船公司有顾虑,一旦造成船上设备损坏,责任难以划分,且缺乏相应的保险机制。

打造“绿色港口”

应加快出台整体解决方案

“南瑞将从港区智能配电系统、港机设备电气化系统、港区牵引车电动化系统、港口岸基供电系统、船岸连接系统、船舶受电设施等方面入手,提供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为绿色港口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设备保障。”南瑞集团港口岸电产品经理、南瑞研究院产业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宋锦海告诉记者。

一流企业做标准。宋锦海告诉记者,早在2017年,国电南瑞就成功申请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初步研究建立了岸电设施标准体系,包括涵盖基础、港口电力系统与电力系统、岸基供电系统、船岸连接系统、船载接入系统、建设与运行等6大类型48项内容。根据标准体系的重点规划内容,有序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目前申请编写和发布国标、行标、团标超过10项,国家电网企标14项。

针对如何深化对港口建设岸电的支持政策。宋锦海建议:一是要增加补贴力度。港口增加岸电泊位覆盖将导致变电站扩容,不利于企业持续经营。建议增加建设与使用奖励机制、完善配套制度;

二是要继续开展岸电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有的港口原有泊位未考虑岸电整体应用,现有的电力设备容量、管网等未预留或不足,建议加大码头建设和改造岸电设施的支持力度,提高港口和船方建设和利用岸电的积极性;

三是对条件成熟的港口和船舶,试点实施船舶使用岸电的强制性政策,通过交通海事、船舶检验、环保部门等设置强制性要求,并具备可操作的执行措施。另外,结合实际,在岸电运营补贴、港口电力增容等方面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及补贴标准,研究出台统一的降低岸电使用基础电价、减免港口岸电容量费等相关政策;

四是加大船舶改造力度,加快制定相关建设标准。确保船舶与港口岸电设施良好衔接和匹配;

五是明确供售电机制。明确岸电供售电和收益机制,积极争取港口岸电设施经营人的售电资质,推动形成供售电市场化运行机制,明确港口经营人岸电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六是建立技术和风险保障配套措施。规范岸电系统操作流程,统一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港口岸电设备制造、建设、检测等方面标准,确保岸电设施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原标题:港口岸电建设步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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