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0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2021年6月11日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市环违改字〔2021〕4号)要求落实整改,经集体讨论研究,对该公司处罚1010824元。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2021年6月1日由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人员对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废焦油泄漏流向的水体进行了采样监测。6月2日,执法人员对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主管董荣杰、生产部部长文伟、机修班长冯晓洪、工人徐维建进行调查询问;6月3日,执法人员对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主管董荣杰、车间班长吴李岩、机修班长冯晓洪、生产部长赵华南进行调查询问;6月4日,执法人员对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刘铁军进行调查询问。
经查,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如下2个环境违法行为:(1)缓冲罐废焦油(危废编号HW11,代码309-001-11)泄放时输送管道电磁阀门突发泄漏,未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防范及应急措施,导致泄漏的废焦油经雨水管网排至外环境,流入九溪及其下游,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2)地埋罐区域未采取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日常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废焦油(危废编号HW11,代码309-001-11)渗漏至该区域土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