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珠电#3、#4机组加装储能调频系统主设备(集成系统)采购,招标包含电池柜系统、PCS柜系统、高压环网柜系统、集控系统及辅助监控系统等。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储能变流器(PCS)制造商或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制造商或电芯制造商。
原文如下: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珠电#3、#4机组加装储能调频系统主设备(集成系统)采购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珠电#3、#4机组加装储能调频系统主设备(集成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珠电#3、#4机组加装储能调频系统主设备(集成系统)采购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
2.1电厂概况:广州珠江电厂位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坦头村,电厂装机容量为4×320MW燃煤机组,其中二期两台机组为2×320MW燃煤机组(#3机组、#4机组)由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投资,于1997年12月31日投入商业运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州珠江电厂#3、#4机组2×320MW具备AGC功能的储能调频集成设备(含电池柜系统、PCS柜系统、高压环网柜系统、集控系统及辅助监控系统等),中标人负责供货合同范围内储能系统设备集成配置及供货合同范围内设备材料的供货及运输和相关技术服务、调试、培训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地点:广州珠江电厂厂区内。
2.4交货进度:设计图纸经招标人确认后3个月内。
2.5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本项目主设备(集成系统)费用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由招标人关联企业广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2.投标人必须是储能变流器(PCS)制造商或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制造商或电芯制造商。(可提供营业范围等截图资料或投标人说明)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应具有至少1个具备输出功率≧5MW或系统容量≧5MWh的电化学储能系统项目投运合同业绩,业绩类型为以下①②③之一:①投资运营;②EPC总承包;③主体设备(储能电池或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或电池管理系统(BMS))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