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驱动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其规模化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自2021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了储能行业乃至能源行业的广泛关注,业界对《指导意见》的发布给与了高度的肯定,并积极反馈意见。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充分征求各界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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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新型储能指导意见对储能产业发展的现实意义

2021-07-26 08:45 来源: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驱动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其规模化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自2021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了储能行业乃至能源行业的广泛关注,业界对《指导意见》的发布给与了高度的肯定,并积极反馈意见。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充分征求各界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指导意见》。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结合对产业及政策的研究与理解,对指导意见政策内容及产业影响进行简要解读和分析:

一、《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与正式文件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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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征求意见稿对比后,正式文件整体改动不大,强调了对储能安全底线的严守,以及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优势,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集中力量攻关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难题,促进储能多元化发展,确保储能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有力支撑。此外在健全“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中,增加“共享模式”成为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方式之一,明确“共享模式”是优化区域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协同发展的有效方式,有利于促进形成多种储能商业模式。

二、指导意见对储能产业发展的现实意义

明确3000万千瓦储能发展目标,助推储能实现跨越式发展

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数据库统计截至到2020年底已投运的新型电力储能(包含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飞轮、超级电容等)累计装机规模达到3.28GW从2020年底的3.28GW到2025年的30GW,未来五年,新型储能市场规模要扩大至目前水平的10倍,每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55%。这一规模总量及增长速度,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目标的明确,将为社会以及资本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引导社会资本流入技术及产业,助推储能万亿市场的快速到来。

强调规划引导,深化各应用领域储能布局

目前储能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亟需国家层面统筹各方出台储能专项规划,通过加强管理和引导,能够有效规范行业管理,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储能系统使用效率,避免行业无序发展。

《新型储能指导意见》中,电源侧储能强调了布局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规划建设跨区输送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以及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储设施。这些任务一方面契合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储能的需求,同时与之前发布的《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政策相互呼应,可以说落地有支撑,政策有保障。

电网侧储能强调了,新型储能对电网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发挥的作用,对电网供电能力的提升,强调了电网应急供电保障能力、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对储能的需求。可以说自2019年以来暂停的电网侧储能重新按下了启动键,同时随着业界对电网侧储能新的认识,以及各类社会主体的进入,我们相信在政策的引导下,电网侧储能将焕发新的生机。

用户侧储能,一直是储能产业最有生命力的应用领域,随着新基建、新业态的发展,用户侧储能愈发呈现出“储能”+的发展态势,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深化,这一领域将是储能商业模式创新的主力军,将为行业发展带来勃勃生机和惊喜。

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推动储能商业模式建立

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并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结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两份文件来看,国家层面明确提出要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新型储能应以市场竞争的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发挥电网替代作用的储能设施将通过输配电价进行回收。新型储能可以参与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等获得收益。

瞄准新能源配置储能痛点,指明后继政策着力点

目前国内已经有20余个省市出台了新能源配置储能的政策,配置储能之后,储能如何调度运行,如何参与市场,成本如何疏导成为困扰新能源企业和投资方的首要问题。针对当下各省新能源配置储能的痛点问题,文件也进一步明确储能与新能源的协同发展,通过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备案)、并网时序、系统调度运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为新能源配置储能实现合理化成本疏导指明了方向,在电力市场改革的过渡阶段,可以进一步探索配置储能在提升“绿电交易”权重的可行性。

综上分析,指导意见作为“十四五”时期的第一份储能产业综合性政策文件,为行业发展吃了“定心丸”。在“双碳”目标以及能源转型这一大的背景下,储能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大势所趋,也是需求所向,后续国家层面针对储能的发展必将出台一系列政策,去破除产业发展面临的一个个“硬砍儿”。而在地方,随着政策及市场机制的完善,将会催生出一个个新的商业模式,我们坚信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一大储能市场,在这庞大和多元的沃土上,中国的储能技术将得以充分的发展和验证,将引领全球储能产业的发展!迈过了“十年松竹谁留守”,中国储能产业必将“长风破浪济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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