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卫星石化发布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称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独山港区管委会”)、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空中国”)拟于2021年3月20日在平湖市人民政府会议中心签署《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在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独山港区管委会为公司和液空中国提供满足建设要求的地块以及配套设施,本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计划总投资115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2021年11月前开工建设,2024年6月前投产运营。
项目具体内容:
(1)卫星石化总投资约102亿元,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内投资新建年产80万吨PDH、80万吨丁辛醇、12万吨新戊二醇及配套装置,并充分利用富余氢气资源,解决公司氢能一体化项目原料问题。
(2)液空中国拟依托公司丰富的氢气资源,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设立公司,建设氢气充装站、氢气液化装置,构建氢能战略合作生态圈,推动长三角地区氢能产业发展。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的氢气充装站,二期建设年产11000吨的液氢装置及配套设施。
液化空气集团作为《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是全球工业与医疗气体行业的领导者,在氢能领域具备覆盖整个供应链的技术能力——从生产、储存、运输、到终端应用,在全球建设有近120多座加氢站,业务遍及78个国家/地区,是国际氢能委员会创始企业和轮值主席。
责任分工
(1)独山港区管委会负责牵头协调相关资源,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协助项目争取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在双方合作的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卫星石化负责建设年产80万吨PDH、80万吨丁辛醇、12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及配套装置,并为氢能一体化项目提供氢气的保供。
(3)液空中国负责推动氢气充装站、氢气液化装置的建设和运营,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的氢气充装站,二期建设年产11000吨的液氢装置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