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无线充电主要是指利用磁感应、磁共振以及电容耦合等机理实现电源到负荷的近场电力传输技术,适用于移动、便携式以及电动汽车的无线充电设备。文件规定额定传输功率大于22kW但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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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电动汽车 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意见

2021-02-22 11:48 来源: 北极星储能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无线充电主要是指利用磁感应、磁共振以及电容耦合等机理实现电源到负荷的近场电力传输技术,适用于移动、便携式以及电动汽车的无线充电设备。文件规定额定传输功率大于22kW但不超过120kW的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应当工作在19-21kHz频段,额定传输功率不超过22kW的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应当工作在 79-90kHz 频段,详情如下:

公开征求《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规范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有序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避免对各类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68206220(传真)

电子邮箱:xhhz@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附件:《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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