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这二十九批目录当中,燃料电池汽车第一次出现于2017年发布的第九批目录当中。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第二十八批开始,开始出现货车类燃料电池汽车车型,为成都大运汽车的燃料电池牵引车。
201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并于当月发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至今已发布共计二十九批。
据北极星氢能网统计,在这二十九批目录当中,燃料电池汽车第一次出现于2017年发布的第九批目录当中。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第二十八批开始,开始出现货车类燃料电池汽车车型,为成都大运汽车的燃料电池牵引车。
此外,在陆续发布的几批撤销目录当中,共计撤销20款车型。
详情如下(注:红色为被撤销的车型):
第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十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十二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十三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十八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十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二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三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八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二十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燃料电池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