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马鞍山市公交集团一批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及充电桩建设进行了标前公示,请各相关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需求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如无异议,近日或将正式展开招标,公示原文及充电桩相关要求如下:
各相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将对“(马鞍山市公交集团一批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采购。
为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公司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诚请各相关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需求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8月30日17:30前,将你单位的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公司指定邮箱。我公司将对各相关供应商的反馈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转交采购人。根据采购人的回复意见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需求。
非常感谢参与。
联系人:蒋超联系电话:0555-5200272
邮箱:mascg@126.com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2018年29辆8米级纯电动空调公交车充电服务要求
一、充电场站要求:
1、除供电公司承担的费用外,其他涉及到充电桩建设及相关费用等,均由充电服务公司承担。
2、充电服务公司负责充电站充维服务5年内的运营和管理。5年内充电站设备的维护由充电服务公司负责,充电站管理人员工资由充电服务公司承担,充电站因充电服务发生的电费由采购人承担。
3、充电服务公司向采购人提供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采购人运营的车辆夜间收班进入充电场站按指定位置停放后,由充电服务公司场站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将车辆驶入充电位置进行充电,所有入场车辆确保次日开班前电量100%。充电服务公司对采购人运营的车辆需要快速补电的要及时给予充补,确保满足采购人车辆完成当日运营计划的充电需求。后期拟定双方承担的权利和责任,进行对接考核。
附:充电站建设要求一览表
附:充电桩布局图
二、移交和产权
合作期5年结束,充电服务公司须对充电站全面保养一次,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能够正常运行。充电服务公司须将合作期内充电站所有设备、维修档案资料等无偿移交采购人,将设备产权全部移交给采购方。
三、相关费用支付及约定
1、费用
充电服务费:按0.78元/度为最高限价。
2、安全、保险条款
合作期内充电站运营维护中,由于充电设备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充电服务公司承担。
四、相关要求
1、货物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验收规范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售后服务:负责合作期内的充电场站的所有售后服务协调,确保在30分钟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充电设施需要提供全套配件,确保2小时内完成维修
3、充电服务公司在合作期满后,移交中,需要负责对驾驶员、维修技工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
五、验收
1、验收依据: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各项批文。采购人的招标文件、充电服务公司的投标响应文件、合同。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
2、最终验收
采购人对其进行全面的测试,对测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充电服务公司应及时进行整改,最终测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充电服务公司签发最终验收证明。
六、商务要求
1、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是从本次采购的第一台纯电动公交车公安部门办理入户登记手续之日起往后延续5年。
2、供货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车辆全部到位及完成充电站建设,并能投入使用。
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