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至8日,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在福建宁德通过技术审查。据悉,审查会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召开,此次三项强标通过技术审查也是我国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标准技术研究出的丰硕成果,在我国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完善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低速电动车的标准制定也具有借鉴意义和积极推动作用。
工信部发文,已明确将低速电动车纳入电动汽车范畴。
不久前,工信部曾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低速电动车的相关工作赫然出现其中,工信部着重提出要推进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在业内看来,这是低速电动车首次纳入到电动汽车范畴,表明国家和各级政府已开始重视低速电动车的发展,因而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过审查,与低速电动车的发展也是密不可分。
与此同时,地方政策层出不穷,各地低速电动车合法化进程也正在稳步推进。
2018年5月,山西忻州市发布《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拟定于2018年7月1日以后开始为电动车注册上牌,还就车辆路权、登记、牌照、行驶要求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为不合格车辆切换设置了5年过渡期,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市场发展。除了忻州,截止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的29个地市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规范,允许低速四轮上牌上路。
早在去年10月,工信部也曾发文表示,要发挥地方人民政府在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设定本地区路权和时限。
从工信部的表态、各地政府的支持,以及电动汽车首批强制性国标通过审查等众多利好消息可见,低速电动车的转正之路已渐迎曙光,未来发展不可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