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号文将拉开中国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顶层设计的序幕,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等政策有望接踵而至。五部门拟用四年时间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突出商用车和绿氢两大场景,实现应用端规模化降本和供给端氢燃料降本以打通全产业链。为保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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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号文解读丨后921时代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挺进新阶段

2020-09-27 09:49 来源: 拉瓦锡1787 作者: 氢能首席观察员

394号文将拉开中国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顶层设计的序幕,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等政策有望接踵而至。五部门拟用四年时间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突出商用车和绿氢两大场景,实现应用端规模化降本和供给端氢燃料降本以打通全产业链。为保证政策效果,五部门采取了“定方向”“划红线”和“后补助”等组合实施方式。

(来源:微信公众号“拉瓦锡1787” ID:Hydrogen2050 作者:氢能首席观察员)

当前,氢能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发展前景备受期待。但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面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加氢设施建设难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好地推动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政策调整优化势在必行。“以奖代补”正是充分吸收借鉴我国在推动纯电动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的经验和教训提出的针对性激励政策。

一、“以奖代补”的初心

五部门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与此前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不同的是,“以奖代补”的实施主体从四部门增至五部门、考核主体从车端变为城市群、奖励方式由购置补贴变为后补助。

二、五部门联席机制

此次国家能源局进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五部门联席机制体现了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的协同。文件提出,要建立氢能及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加氢站建设运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方面较完善的支持政策体系。要明确氢的能源定位,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及监管模式,确保生产、运输、加注、使用安全,明确牵头部门,出台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考核标准中供氢端由此前征求意见稿的不足千分提高至2,000分。

三、牵头城市+城市群

文件提出“牵头城市+城市群”模式,鼓励申报城市群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产业链上优秀企业所在城市进行强强联合,自愿组队,取长补短,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加快推动形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国内循环。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成渝、鲁氢经济带和中部区域已有相关城市提出组群意向,但难点在于明确任务分工,真正通过示范任务承诺来对奖励和各地地方补贴进行有效分配。为防止个别城市以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建厂为合作前提,文件提出拥有产业链上优秀企业的城市可以参加多个城市群,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

文件通过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加快带动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核心技术研发创新。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双极板、氢气循环系统、空气压缩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具体譬如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且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目前,国内很少有城市同时覆盖上述所有重点环节,而产业链上优秀企业则可以利用全国统一市场做大做强,加快提升产品经济性,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五、鼓励两大应用场景

文件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通过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提升燃料电池汽车经济性。要集中聚焦优势企业产品推广,逐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燃料电池汽车成本。这与此前公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理念一致。但相对于乘用车,商用车对于动力系统、燃料经济性和恶劣环境运行适应性要求较高,需要能源、制造和应用等多方协同。作为鼓励的重点领域,重卡的积分奖励区间在27万-54万,远高于中型车和乘用车的13-25万区间(2020年)。

文件指出要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提供经济、安全稳定的氢源保障,探索发展绿氢,有效降低车用氢能成本。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文件在考核标准中明确使用清洁氢(每公斤氢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5公斤)奖励3分/百吨,如果再完成量、价以及运距等指标,最高相当于1公斤氢气奖励12元,实际加氢端价格为47元/公斤。美中不足的是对于低碳氢和清洁氢的应用没有强制的比例要求,使得政策的激励作用略打折扣。

六、有所为有所不为

文件指出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划红线的意义一方面在于提高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率,引导地方将奖励资金真正用于创新链和产业链建设,另一方面也防止个别城市为吸引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建厂而导致资金无序使用。从整个文件来看,五部门对于高效使用这百亿规模的奖励资金煞费苦心,除了“定方向”、“划红线”外,还引入“后补助”方式,以结果为导向,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此外,文件明确指出,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有助于推进产业合理布局,为部分不具备条件抢跑的城市降温。

延伸阅读:

四年示范期 五部委正式发布氢能“以奖代补”政策

原标题:394号文解读丨后921时代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挺进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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