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1日,江苏能监办印发《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包含,江苏电力市场用户聚合其内部分布式电源、自备电厂、充电站和储能等负荷侧资源组成虚拟电厂,提供的增加或降低的用电负荷。中长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申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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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元/kWh 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交易规则征意见

2020-09-14 08:34 来源: 北极星储能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1日,江苏能监办印发《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包含,江苏电力市场用户聚合其内部分布式电源、自备电厂、充电站和储能等负荷侧资源组成虚拟电厂,提供的增加或降低的用电负荷。

中长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申报价格上限:按照峰谷平时间段确定,其中谷段报价上限0.25元/千瓦时,平段报价上限0.6元/千瓦时,峰段报价上限0.9元/千瓦时。当前的峰平谷各时段为:0:00-8:00(谷段),8:00-12:00(峰段),12:00-17:00(平段),17:00-21:00(峰段),21:00-24:00(平段)。

短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申报价格上限:调度发布的需求时段大于或等于4小时,申报价格上限为1元/千瓦时。调度发布的需求时段小于4小时,申报价格上限为2元/千瓦时。

据了解,目前江苏执行的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电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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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1日。原文如下: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江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编制了《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5-83199610,或将邮件发送至yangrz@nea.gov.cn。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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