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河南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发布了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组采购结果,共15套规格384.8V/200Ah的动力电池组、总预算金额1500720元,平价采购价格约1.3元/Wh,
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组项目(二次)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H2020-113号
二、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组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新园路北侧
成交金额:人民币1,500,570.00 元(大写:壹佰伍拾万零伍佰柒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晓霞、司敬旗、代跃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506.00元(大写:贰万零伍佰零陆元整)。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神州路2858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03896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方式:0391-3568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张女士
电 话:13903896181 0391-3568902
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组项目(二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兹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组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H2020-113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客车动力电池组15套(规格384.8V/200Ah);(详见第三部分)。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72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万零柒佰贰拾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备注:以上第2条和第3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六、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
七、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二室。
八、评审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
九、评审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二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焦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390389618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神州路2858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5日
第二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须知
一、时间安排
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商谈。
二、响应性文件组成
响应性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资质证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6、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7、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报价一览表;
10、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表(自行设计)、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11、企业合同范本;
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供应商的报价
1、报价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货物的价格及相关税费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根据货物、服务范围和市场行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2、响应性文件须提供1份正本,3份副本,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相关专家(专业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评审程序:
(1)采购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2)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洽谈;
(3)供应商做出最终报价;
(4)采购小组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表。
注意事项:如认为供应商报价或其他要求无法接受,采购小组可以拒绝其报价。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七、成交原则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质量和双方商定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八、成交通知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以其他方式公布。
2、成交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4105 0164 6108 0000 0094
九、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1、在约定的时间、地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有关评审结果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一式3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性文件及协商情况记录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采购纯电客车动力电池组15套(规格384.8V/200Ah)
二、技术参数
1.总成额定能量(KWh)≥76.8KWh
2.标称电压(V)≥384V
3.电压范围(V):315~441V
4.10脉冲功率:25℃(KW):110KW(286A)
5.5S脉冲功率:25℃(KW):192KW(500A)
6.持续充电电流≥1C(30%~80%)
7.电池包可放电温度(℃):-20~55
8.电池包可充电温度(℃):0~45
9.热管理方式:自然散热
三、商务要求
1.质保期:5年。
2.交货安装期:采购人预付款后50天内发出,更换及调试周期为7天。
3.付款方式:确认订单预付成交价款的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发货前支付成交价款的90%,剩余10%整包更换结束后30天内支付。
4.售后服务:动力蓄电池系统发生问题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5-15日内排除问题及故障,以保障采购人正常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