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目前,《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9项国标等正在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正在公示的9项国标如下:两项气瓶介绍如下:1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8月17日,国标《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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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丨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等9项国标公示

2020-08-21 08:54 来源: 北极星氢能网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目前,《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9项国标等正在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正在公示的9项国标如下:

企业微信截图_15979045791767.png

两项气瓶介绍如下:

1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8月17日,国标《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开始公示。

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png

早在2018年7月1日,我国已正式实施GB/T 35544-2017《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此外,7月28日,由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发布的T/GDASE 0017—2020《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 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团体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国内首部氢能储运团体标准。

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压缩氢气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由 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1SC6(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瓶检验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

目的意义: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是氢燃料电池汽车车载储氢系统中最核心的部件,直接与燃料电池汽车的氢安全性息息相关。

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整车的氢安全。

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期在我国开始使用,至今已有12年。

近三年来,随着我国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大幅度增加,伴随着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数量也爆发式的增长,大批量的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已经运行超过3年甚至5年,按照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车用气瓶应该进行定期检验。

为了指导和规范该类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确保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应及时制定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的国家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35544-2017 《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和GB/TXXXXX-XXXX《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中A类车安装的所有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以下简称:气瓶) 以及B类车中安装的设计为可拆卸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即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 MPa、公称水容积不大于450 L、贮存介质为压缩氢气、工作温度不低于-40℃且不高于85℃的气瓶。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瓶口螺纹检查、压力试验、瓶阀检验与装配、气密性试验。并对这些检验项目规定了具体的检验方法、评价方法以及合格标准等等。

同时标准中对术语、检验前准备、以及检验后工作等等。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对于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设计制造标准,我国在2017年发布了GB/T 35544-2017 《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对于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定期检验,我国目前没有制定相应的定期检验国家标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目前也没有专门针对车用压缩氢气瓶的定期检验标准,但与其有一定相关性的标准有ISO11623 复合结构气瓶定期检验与试验和ISO 19078车用CNG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价,但ISO11623标准并非针对车用的氢气瓶,ISO 19078是针对车用CNG缠绕气瓶。美国CGA C-6.4标准中对车用CNG和车用氢气气瓶外观检查方法进行了规定。

日本相关法规对在用车用氢瓶的定期检验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规定的检验和检查的项目仅是外观检查和泄漏性检查,但对检查方法等却未有具体描述。

2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国家标准计划《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由 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png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斯林达安科新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科泰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浙江凯博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等 。

采标情况: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119-2:2012。

采标中文名称:气瓶—可重复充装、复合气瓶和管瓶—设计、制造和试验—第2部分:不超过450L的、承载金属内胆纤维增强全缠绕复合气瓶和管瓶。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45 MPa,公称容积不大于450 L,使用环境温度-40 ℃~65 ℃,用于盛装与铝合金内胆具有相容性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气瓶;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型式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目的意义:GB/T 28053-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的制定主要参照了美国DOT-CFFC《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的基本要求》,相较于ISO11119-2:2012缩小了气瓶的压力、容积、充装介质和适用范围。

GB/T 28053-2011发布至今的7年多,正是我国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迅猛发展的时期;随着市场的发展、国内复合气瓶的普及和应用领域的扩大,适用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呼吸器用,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公称容积、充装介质等需求均已发生变化;同时美国已明确DOT-CFFC(2007版)将不再更新,并已逐步转向接受按ISO11119-2:2012制造的气瓶。

故本标准将顺应国际动向,参照ISO 11119-2:2012进行修订,扩大气瓶的适用范围,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在国际上,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比较被认可的产品标准为美国DOT-CFFC、欧洲EN 12245:2009、ISO11119-2:2012。美国DOT-CFFC(2007版)修订后,已确认不再更新,并已逐步接受按ISO11119-2:2012制造的气瓶。ISO11119-2:2012是目前全世界接受最广泛的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标准;ISO11119-2:2012适用于0.5L~450L、储存和运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欧洲EN 12245:2009与ISO11119-2:2012的主要技术要求基本一致。国内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执行GB /T 28053-2011,12L以上储运用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尚无国家标准。随着国内复合气瓶的普及和应用领域的扩大,GB/T 28053-2011在压力、容积、充装介质和适用范围等方面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目前国内出口气瓶制造及试验主要执行国际标准为ISO11119-2和欧洲EN 12245,两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基本一致,在压力、容积、充装介质和适用范围等方面都涵盖了GB/T28053-2011。

( 来源: 北极星氢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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