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广东惠州惠东县发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惠东县新能源产业发展策略:氢能发展思路及实施策略研究课题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170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10点。
原文如下:
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惠东县新能源产业发展策略:氢能发展思路及实施策略研究课题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惠东县新能源产业发展策略:氢能发展思路及实施策略研究课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23-202007-hzhd026-0017
项目名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惠东县新能源产业发展策略:氢能发展思路及实施策略研究课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惠东县新能源产业发展策略:氢能发展思路及实施策略研究课题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研究内容:
本次课题研究重点在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全新发展机遇下,立足于惠州创建“国内一流城市”及“2+1”产业战略的发展目标,以及广东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和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深入分析、研究惠东县新能源的整体策略,特别是氢能发展的思路与策略,结合惠东县的城乡概况及城市发展,明确惠东县新能源的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以实现惠东县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与产城融合。研究内容包括:
(1)摸清家底,深入分析惠东新能源资源概况
以客观专业的视角,对惠东新能源资源及上下游产业链进行调研、摸查、梳理,整合惠东新能源资源及产业发展现状、优势、问题及能源结构,对惠东的新能源资源情况做出综合检视与研判。尤其是针对氢能行业的发展环境、互补关系做出判断。
(2)推进大湾区建设,抓住新能源发展机遇
承接建设大湾区国家战略、惠州推进大湾区建设策略,结合国内新能源政策,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成功经验,通过横纵向对比,梳理及研究分析惠东新能源行业在“2+1”万亿级产业集聚中的战略价值,分析新能源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机会;联动湾区其它城市发展趋势以及市场供需情况,探讨惠东新能源行业在惠州湾区战略中的作用,着重于惠东建立大湾区乃至华南区的能源供给基地的机会与可行性。
(3)能源禀赋突出,亟待整合规划
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结合惠州打造“国内一流城市”的发展目标以及惠东的城市发展特质,对惠东新能源产业发展实施策略作出研究及提出建议,重点就氢能发展的思路与实施策略提出方案。
2、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采购机构;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 响应供应商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说明: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1 条、第 2 条、第 3条、第 4 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提交《关于资格响应的声明函》及对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可以参见《附件二:一般投标格式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响应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同时,对法律、法规的相关依据进行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 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4、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5、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6、投标总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磋商报价一览表);
7、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9、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12、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10 点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7月17日10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④ 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镇人民路县府大院内2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752-8822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联系方式:0752-8880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0752-888049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