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工信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五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要求各地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分别对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要求自愿申报,对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电池企业需开展2019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申报和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15日。
据了解《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点击链接可查看)于2019年2月15日开始执行,规范条件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对除动力电池外的锂离子电池、以及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提出了生产规模工艺技术等多方面条件要求,如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应具有电池循环寿命、正负极材料振实密度、隔膜穿刺强度等产品质量检测能力。
目前已有内蒙古、山东、浙江、江西、陕西等五省份转发该文件并公示了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需开展201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自查报告的锂电池企业名单。各省需申报及提交报告名单和截止时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