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山东烟台发改委印发《关于5G基站低谷电价有关事项的函》,文件指出自2020年6月1日起,对电网企业直供到户、并安装总容量在2.5千瓦及以上储能设备的5G基站,其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3分钱(含税)。具体根据山东《关于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详细如下:
关于5G基站低谷电价有关事项的函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支持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24号)规定,现将5G基站低谷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电网企业直供到户、并安装蓄能设备(总容量在2.5千瓦及以上)的5G基站,其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3分钱(含税)。基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采用发用电调度曲线一致方式执行合同),自动退出低谷电价政策,按照市场交易规则结算电费。
二、具体申报流程,根据《关于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618号)规定执行。
三、上述电价政策自2020年6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
附件:5G基站低谷电价项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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