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海南发改委3月9日发布《关于再次遴选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和《关于再次遴选海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其中“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课题内容包含:“十四五”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海南“十四五”能源综合改革方案研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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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开遴选“十四五”电力、能源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机构

2020-03-09 11:44 来源: 北极星储能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海南发改委3月9日发布《关于再次遴选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和《关于再次遴选海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其中“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课题内容包含:“十四五”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海南“十四五”能源综合改革方案研究、重点能源项目布局及推进方案等;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包含海南电力系统现状分析及中长期电力电量预测、平衡分析,海南“十四五”电源、电网建设方案,海南“十四五”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等。详细如下:

关于再次遴选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9〕41号)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委特公开遴选《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课题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内容

根据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要求,按照“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原则,统筹研究“十四五”期间海南能源发展基础和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布局、重点任务、能源工程项目、改革举措和政策、保障措施等,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供应体系。

主要研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国际、国内能源发展现状分析及总体趋势研判;2.国内经济与能源发展相关性分析,及先进国家、地区能源结构转型研究;3.海南能源生产和消费数据分析、预测;4.“十四五”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布局规划;5.海南“十四五”能源综合改革方案研究;6.重点能源项目布局及推进方案;7.环境影响综合评价(需单独开展专篇研究并通过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8.规划衔接及组织保障措施研究。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现场递交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14室。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必须具有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研究课题,熟悉海南能源发展情况者优先。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有超过10年以上能源发展规划研究经验者优先。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参与过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工作,应包含至少5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17:30(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研究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六)课题控制价39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听取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能源局)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5380669)。

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

关于再次遴选海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9〕4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0〕13号)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海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委特公开遴选《海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课题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内容

电力发展规划应在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框架下,通过对影响我省电力发展的重大问题,如电力需求、结构与布局、系统安全、经济评价、科技进步、体制改革等进行研究,明确海南省主要电源以及新能源发电的建设规模和布局,提出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建设方案。有关规划布局方案应统筹衔接水电、煤电、气电、核电、新能源发电以及输配电网的建设规模、投产时序、系统接入和消纳市场等。同时,电力发展规划需加强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以及与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供气供热、城市管网等行业规划的协调。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国际、国内电源结构、电力体制现状分析及总体趋势研判;2.结合国家总体方针政策,研究“十四五”期间各类型电源发展趋势;3.海南电力系统现状分析及中长期电力电量预测、平衡分析;4.海南“十四五”电源、电网建设方案;5.海南“十四五”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研究;6.环境影响综合评价(需单独开展专篇研究并通过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7.规划衔接及组织保障措施。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现场递交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14室。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必须具有电力发展规划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电力发展规划等相关研究课题,熟悉海南电力发展情况者优先。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有超过10年以上电力发展规划研究经验者优先。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参与过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工作,应包含至少5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17:30(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研究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六)课题控制价27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听取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能源局)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5380669)。

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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