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上半年,北京、广州2家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全部降至80%以下,2020年底前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此前曾有分析认为:电网体制改革进展不大,主要体现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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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体制改革将迎巨变!发改委:2020年电网企业持股比例不超50%

2020-02-25 08:10 来源: 北极星储能网 

2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上半年,北京、广州 2 家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全部降至 80%以下,2020年底前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 50%以下。

此前曾有分析认为:电网体制改革进展不大,主要体现在电网企业盈利模式未根本改变、交易机构独立工作滞后、调度与交易机构的职能分工及相互关系不明晰等方面。又有报道称目前多数电力交易中心的电网持股还是高于70%。

"当前电网体制改革不到位,电网企业没有放弃原有的配售电业务,并且掌握着输配调度权和交易机构的绝对控股权,在售电侧拥有人才、技术、用户资源等方面的先天绝对优势, 这使得在电力市场中,电网企业与其他新进入配售电领域的市场主体力量差距悬殊,难以以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起点进行公平竞争,也难以真正达到配售电市场化的目的。"

此外该文件还指出:与电网企业共用资产的交易机构原则上不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所需费用计入输配电环节成本并单列,由电网企业通过专项费用支付。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经信局、工信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传批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2月18日

附件: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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