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能监局日前发布了《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华中区域‘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5月31日前反馈意见,力争7月1日具备模拟运行条件。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征求
华中区域“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华中监能市场函﹝2019﹞34号
河南、湖南、四川能源监管办公室,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力公司及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要求,进一步适应电网运行需要,我局组织开展了《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华中区域‘两个细则’)的修订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要求:
1.请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于5月31日前将意见(含书面及电子版)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请河南、湖南、四川三省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于5月31日前将意见(含书面及电子版)反馈至各省能源监管办公室,由河南、湖南、四川能源监管办公室汇总本省意见后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请各电网企业高度重视,提前落实专项经费,按照要求更新技术支持系统,为修改后的‘两个细则’开展模拟运行做好准备,力争在7月1日具备开展模拟运行的条件。
4.‘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可在华中能源监管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